《礼敬世尊、阿罗汉、正自觉》
四食的契机观照
法增比丘(Bhikkhu Dhammavaro)
四食(巴利语 cattāro āhārā )是观照的利器,懂得的人随处应用,当下解脱。
何谓四食?
提到四食的经文有:Ahara Sutta 食经 (SN12.11,杂阿含371经), Moliyaphagguna Sutta破群那经(SN 12.12,杂阿含372经),,Puttamamsupama
Sutta子肉经(SN 12.63,杂阿含373经),Atthiraga Sutta有贪经(SN 12.64,杂阿含374经)。这四食是:
(一)指长养有情生命之段、触、思、识等四种食物。
(1)段食(巴
kabalinkārāhāra)欲界以香、味、触三尘为体,分段而饮噉,以口、鼻分分受之。段食又分粗(梵 odārika,巴 oḷārika)、细(梵 sūkṣma,巴
sukhuma)二种;前者如普通食物中之饭、麵、鱼、肉等,后者如酥、油、香气及诸饮料等。
(2)触食(巴
phassākārāhāra),又作细滑食、乐食。以触之心所为体,对所触之境,生起喜乐之爱,而长养身者,此为有漏之根、境、识和合所生。例如观戏剧终日不食亦不感饥;又如孔雀、鹦鹉等生卵毕,则时时亲附、覆育、温暖之,令生乐触,卵则受此温热而得资养,故又称温食。人之衣服、洗浴等亦为触食。
(3)思食(巴 mano
sañcetanākārāhāra),又作意思食、[大乘义章]作业食。于第六意识思所欲之境,生希望之念以滋长相续诸根者,此即成实论所谓以思愿活命。又依大乘义章卷八(大四四‧六二○中)之解释:「过去业思,是其命根,令命不断,说为思食。若如是者,一切众生所有寿命,皆由往思,不应言无。或当应以彼现在思想而活命者,说为思食。」如鱼、龟等出至陆地生诸卵后,以细沙覆之,复还入水,若彼诸卵思母不忘便不腐坏,若不思母即便腐坏;又如人之望梅止渴、精神食粮等。
(4)识食(巴
viññāṇākārāhāra),有漏识由段、触、思三食之势力而增长,以第八阿赖耶识为体,支持有情身命不坏者,如无色界及地狱之众生以识为食。
[杂阿含经]卷十五、[北本涅槃经]卷三十八、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六等载述对四食之观法:
(1)观段食犹如旷野中饥饿之父母,不得已而食己子之肉。
(2)观触食犹如生剥牛皮,任由诸虫齧食、草木针刺。
(3)观意思食犹如城邑之大火。
(4)观识食犹如盗贼身受三百矛之钻刺。
依此而次第观身、受、心、法等四念住,是为入道之方便法。见〔[大集法门经]卷上、[起世因本经]卷七、[正法念处经]卷十八、卷六十七、[大佛顶首愣严经]卷八、[阿毘昙甘露味论]卷上、[顺正理论]卷三十、[阿毘达磨藏显宗论]卷十五、[俱舍论光记]卷十、[华严经疏]卷二十八、[宗镜录]卷五十、[法苑珠林]卷九十九、[大藏法数]卷二十一〕
四食也指出家人应远离之四种邪命谋生方式:又作四邪命食、四邪食、四邪、四口食、四不淨食。即:
(1)下口食,又作下邪,系以和合汤药、种穀、植树等不淨方式活命者。
(2)仰口食,又作仰邪,由观视星宿、日月、风雨、雷电、霹雳等作为生计者。
(3)方口食,又作方邪,由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言多求而得以活命者。
(4)维口食,又作四维口食、维邪,以学习种种咒术,卜算吉凶等不淨方式活命者。反之,唯以清淨乞食自活者,称为正命食。〔大智度论卷三、止观辅行传弘决卷四之一、大藏法数卷二十一〕
虽然说诸有漏法皆能滋养诸有,但是上述之段、触、思、识等四种,它们的意义殊胜,故特称为「食」。其中,段食、触食含有能资益现身之所依及能依之义。所依,即有根身,段食能摄养之;能依,即心、心所,触食能资益之。思食、识食含有能引生「后有」之义,即于此生之中,由于起动有漏之「思」业,遂使业力熏习「识」中之种子,从而引生来生不断辗转相续之生起。
四食中,段食仅限于欲界,其余三食可通三界,惟依四生五趣之胎生、溼生、人趣、天趣、鬼趣等差别而有所不同。如《大毘婆沙论》卷一三○载,欲界具有四食而以段食为主,色界具有三食而以触食为主,鬼趣具有四食而以思食为主,溼生具有四食而以触食为主。
据梁译《摄大乘论释》卷十四、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卷五载,四食,就凡与圣可区别为四种:
(一)非清淨依止住食,又作不淨依止住食、不清淨依止住食,谓四食令欲界众生相续生存。
(二)淨不淨依止住食,谓业、触、识等三食令色界与无色界之众生相续生存。
(三)清淨依止住食,又作一向清淨依止住食,谓四食令声闻、缘觉之身相续生存。
(四)能显依止住食,又作示现住食、示现依止住食,谓四食悉为诸佛之食。
四食之说亦见于《杂阿含经》卷十四、卷十五、卷十七、《中阿含》卷七《大拘絺罗经》、卷四十九《说智经》、《长阿含》卷八《众集经、卷二十《世记经》、《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一、卷四十一、《起世经》卷七、《大楼炭经》卷四、《大毘婆沙论》卷一二九、卷一五四、《俱舍论》卷十、《成实论》卷二之四谛品等,然名称多有出入。今表解其名称相异者如下表。
四食 依陈义孝《佛学常见辞汇》 中的 解释:四种长养支持身命的东西:
一、段食,即普通物质的食粮;
二、触食,即感官与外境的接触;
三、识食,即知觉;
四、思食,即思想或意志。
四食依《汉英佛教术语》中的 解释:
The
four kinds of food, i. e.
段食 or 抟食 for the body and its senses;
触食 or 乐食 for the emotions;
思食 or 念食 for thought; and
识食 for wisdom, i. e. the 六识 of Hīnayāna and the 八识 of Mahāyāna, of which the
eighth, i. e. ālayavijñāna, is the chief. [Soothill]
The four kinds of food.
(1) Sequential food; physical food that enters
the mouth piece by piece--fruits, meats, vegetables, etc.
(2)
Sensory food: the nourishment that one takes through the contacts of the five
senses.
(3)
The nourishment one takes through thought.
(4)
The nourishment from the six consciousnesses. 〔愣严经 〕
[EngBuddhist]
四食依《中英互译佛教词典》中的 解释:The four kinds of food.
(1)
Sequential food; physical food that enters the mouth piece by piece--fruits,
meats, vegetables, etc.
(2)
Sensory food: the nourishment that one takes through the contacts of the five
senses.
(3)
The nourishment one takes through thought.
(4)
The nourishment from the six consciousnesses.
〔愣严经 〕四食 法相辞典 中的 解释:瑜伽九十四卷十七页云:有四种法,于现法中最能长养诸根大种。云何为四?一者气力,二者喜乐,三者于可爱事专注希望,四者气力。喜乐、专注、希望之所依止,诸根大种,并寿并暖安住不坏。如是四法,随其次第当知,别用四法为食:一者段,二者顺乐受触,三者有漏意会思,四者能执诸根大种识。
当知此中,段与现法气力为食。由气力故,便能长养诸根大种,能顺乐受诸有漏触,能与喜乐为食。由喜乐故,便能长养诸根大种。若在意地能会境思,名意会思,能与一切于可爱境专注、希望为食。由专注、希望故,便能长养诸根大种。由能执受诸根大种识故,令彼诸根大种,并寿并暖与识不离身为因而住。是故说识,名彼住因。由彼故,气力、喜乐、专注、希望依彼而转。
如是四食,能令已生有情安住。二解`如识食体证中说。三解 世亲释三卷三页云:如世尊说:食有四种:一者段食,二者触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识食。此中段食者,是能转变;由转变故,饶益所依。触食者,是能取境。由暂能见色等境界,便令所依饶益生故。意思食者,是能悕望。由希望故,饶益所依。如远见水,虽渴不死。识食者,是能执受,由执受故,所依久住;若不尔者,应同死尸,不久烂坏。是故应许识亦是食,能作所依,饶益事故。此中触食,属六识身。意思食者,属悕望意。有何别识,可说为食?又若无心、睡眠、闷绝、入灭定等,六识身灭,谁复有余能执受身令不烂坏?若有弃舍阿赖耶识,身必烂坏。四解 俱舍论十卷十三页云:论曰:经说世尊自悟一法正觉正说,谓诸有情,一切无非由食而住。何等为食?食有四种:一、段,二、触,三、思,四识。段有二种,谓细及粗。细谓中有食,香为食故,及天劫初食,无变秽故,如油沃砂,散入支故,或细污虫婴儿等食,说名为细。翻此为粗。如是段食,唯在欲界。离段食,贪生上界故,唯欲界系。香味触三,一切皆为段食自体,可成段别而饮啖,故谓以口鼻分分受之。光影炎凉如何成食?传说此语从多为论。又虽非饮啖而能持身,亦细食所摄,如涂洗等。色亦可成段别饮啖,何缘非食?此不能益自所对根解脱者故。夫名食者,必先资益自根大种,后乃及余。饮啖色时,于自根大尚不为益,况能及余。由彼诸根境各别故。有时见色生喜乐者,缘色触生,是食非色。又不还者,及阿罗汉解脱食贪,虽见种种上妙饮食而无益故。触谓三和所生诸触,思谓意业,识谓识蕴。此三唯有漏通三界皆有。如何食体不通无漏?毗婆沙师作如是释:能资诸有,是其食义。无漏修生,为灭诸有。又契经说,食有四种,能令部多有情安住,及能资益诸求生者。无漏不然,故非食体。五解`大毗婆沙论一百二十九卷十三页云:契经中说:食有四种:一、段食,二、触食,三、意思食,四、识食。云何段食?谓由粗细分段为缘,长养诸根,增益大种。云何触、意思、识食?谓有漏触、意思、识为缘,长养诸根,增益大种。此中长养诸根者,显长养诸法;增益大种者,显异熟诸法。又云:问:食体是何?答:是十六事。于中十三事是段食体,即十一触及香味处,触、思、识三是余食体。蕴、界、处摄者,是十一界、五处、三蕴少分所摄。十一界者,谓七心界及香味触法界。五处者,谓香、味、触处,意处,法处。三蕴者,谓色、行、识蕴。是谓四食自体,我物性相。已说自体,所以今当说何故名食?食是何义?答:牵有义是食义;续有义、持有义、生有义、养有义、增有义,是食义;此四于有能牵,乃至能增,故名为食。问:若牵有,乃至增有是食义者,诸有漏法皆应名食,何故但说四耶?胁尊者言:唯佛世尊究竟了达诸法性相,亦知势用,非余能知。若法有食相作用可立食者,即便立之,无者不立。尊者世友作如是言:此是世尊有余之说,略说,影说,有观待说。佛观化宜而说法故。尊者妙音说曰:佛知此四牵有、续有、持有、生有、养有、增有体相势用,强盛邻近,故立为食。余法不尔,故不说食。有余师言:如是四法,极能长养诸界趣生老死世间,令其流转,故立为食。余则不尔。或有说者,食有二相:一、牵引当有令现在前,二、任持今有令相续住。有余师说,食有三种:一者业食,二者生食,三者长养食。业食谓思,生食谓识,长养食者,谓段与触。又云:问何时于何法,问何食于何法,食事偏增?答:段食养色根大种胜故,于色根大种食事偏增。触食养心心所胜故,于心心所食事偏增。思食养后有胜故,于诸后有食事偏增。识食养名色胜故,于诸名色食事偏增。如彼卷及一百三十卷广说。六解`集异门论八卷八页云:四食者:一、段食或粗或细,二、触食,三、意思食,四、识食。云何段食或粗或细?答:若段为缘,能令诸根长养大种增益,又能滋润随滋润,充悦随充悦,护随护,转随转,持随持,是名段食。云何施设段食粗细?答:依所资养有情,大小及段渐次施设。粗细其事如何:答:如灯只罗兽等所食为粗,尼民只罗兽等所食为细。尼民只罗兽等所食为粗,泥弥兽等所食为细。泥弥兽等所食为粗,龟鳖鱼等所食为细。龟鳖鱼等所食为粗,余水生虫所食为细。复次象马牛等所食为粗,羊鹿猪等所食为细。羊鹿猪等所食为粗,野干狗等所食为细。野干狗等所食为粗,雁孔雀等所食为细。雁孔雀等所食为粗,?四食差别有四种 ★杂集论五卷十一页云:又此四食,差别建立,略有四种。一、不净依止住食。谓欲界异生。由具缚故。二、净不净依止住食。谓有学,及色无色界异生。有余缚故。三、清净依止住食。谓阿罗汉等,解脱一切缚故。四、示现住食。谓诸佛,及已证大威德菩萨由唯示现食力住故。四食 佛光大辞典 中的 解释:梵语catvara aharah 或aharacatuska,巴利语cattaroahara。(一)指长养有情生命之段、触、思、识等四种食物。系‘九食’之一部分。又作世间食。据杂阿毗昙心论卷十、成唯识论卷四、集异门足论卷八等记载:(一)段食(梵kavad!im!ka^ra^ha^ra, kavli^
-ka^ra^ha^ra ,巴kabalin%ka^ra^ha^ra ),欲界以香、味、触三尘为体,分段而饮啖,以口、鼻分分受之。段食又分粗(梵oda^rika ,巴ol!a^rika
)、细(梵su^ks!ma
,巴sukhuma
)二种;前者如普通食物中之饭、面、鱼、肉等,后者如酥、油、香气及诸饮料等。(二)触食(梵spars/a^ka^ra^ha^ra ,巴phassa^ka^ra^ha^ra ),又作细滑食、乐食。以触之心所为体,对所触之境,生起喜乐之爱,而长养身者,此为有漏之根、境、识和合所生。例如观戏剧终日不食亦不感饥;又如孔雀、鹦鹉等生卵毕,则时时亲附、覆育、温暖之,令生乐触,卵则受此温热而得资养,故又称温食。人之衣服、洗浴等亦为触食。(三)思食(梵manah! -
sam!cetana^ka^ra^ha^ra ,巴mano san~cetana^ka^ra^ha^ra ),又作意志食、意念食、业食。于第六意识思所欲之境,生希望之念以滋长相续诸根者,此即成实论所谓以思愿活命。又依大乘义章卷八(大四四•六二○中)之解释:‘过去业思,是其命根,令命不断,说为思食。若如是者,一切众生所有寿命,皆由往思,不应言无。或当应以彼现在思想而活命者,说为思食。’如鱼、龟等出至陆地生诸卵后,以细沙覆之,复还入水,若彼诸卵思母不忘便不腐坏,若不思母即便腐坏;又如人之望梅止渴、精神食粮等。(四)识食(梵vijnanakarahara ,巴vinnanakarahara
),有漏识由段、触、思三食之势力而增长,以第八阿赖耶识为体,支持有情身命不坏者,如无色界及地狱之众生以识为食。虽言诸有漏法皆能滋养诸有,然上述之段、触、思、识等四种其义殊胜,故特称为‘食’。其中,段食、触食含有能资益现身之所依及能依之义。所依,即有根身,段食能摄养之;能依,即心、心所,触食能资益之。思食、识食含有能引生‘后有’之义,即于此生之中,由于起动有漏之‘思’业,遂使业力熏习‘识’中之种子,从而引生来生不断辗转相续之生起。四食中,段食仅限于欲界,其余三食可通三界,惟依四生五趣之胎生、湿生、人趣、天趣、鬼趣等差别而有所不同。如大毗婆沙论卷一三○载,欲界具有四食而以段食为主,色界具有三食而以触食为主,鬼趣具有四食而以思食为主,湿生具有四食而以触食为主。据梁译摄大乘论释卷十四、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五载,四食,就凡与圣可区别为四种:
(一)非清净依止住食,又作不净依止住食、不清净依止住食,谓四食令欲界众生相续生存。
(二)净不净依止住食,谓业、触、识等三食令色界与无色界之众生相续生存。
(三)清净依止住食,又作一向清净依止住食,谓四食令声闻、缘觉之身相续生存。
(四)能显依止住食,又作示现住食、示现依止住食,谓四食悉为诸佛之食。
四食依《佛学大辞典》中的 解释:
(名数)长养支持身命者名食,食有四种。俱舍论十谓一段食,旧云搏食,以鼻舌分分段段而食者,以香味触之三尘为体。二触食,旧云乐食,触喜乐之事,而长养身者,如观戏剧终日不食,亦不感饥。是以触之心所为体。三思食,旧云念食,于第六意识思所欲之境,生希望之念,以资助诸根者。如人虽饥渴,思至饮食之处,当得饮食而身死,是以第六意识之思为体。四识食,小乘为六识,大乘为八识,八识中以第八阿赖耶识为体,此等心识能支持有情之身命,故名食。增一阿含经四十一曰:“一搏食,二乐食,三念食,四识食。”唯识论四曰:“食有四种:一者段食,二者触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识食。(中略)此四能持有情身命,全不坏断,故名食。”四食 三藏法数 中的 解释:
[出华严经随疏演义钞] 〔一、段食〕,段即分段,食有资益之义。谓以香味触三尘为体,入腹变坏,资益诸根,故言段食。古译经律皆为搏食,以手团曰搏;后译复言浆饮等不可搏,遂译为段食。 〔二、触食〕,触即对也。谓六识所对色等诸尘,柔软细滑冷暖等触,而生喜乐,俱能资益诸根,故名触食。(六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按翻译名义注释云:见色爱着名食,岂非触食义耶?设非触食,何以观戏剧等,终日不食而不饥也。) 〔三、思食〕,思即意思,谓第六识思于可爱之境,生希望意,而能润益诸根,如人饥渴,至饮食处,望得饮食,而身不死,故名思食。(第六识即意识也。) 〔四、识食〕,识以执持为义,即第八识也。由前三食势分所资,能令此识增胜,执持诸根,故名识食。(第八识即藏识也。按翻译名义注释云:识食,地狱众生及无色界中无边识处天等,皆用识持,以为其食。)
四食 佛教术语汉英 中的 解释:
The
four kinds of food, i. e. 段食 or 抟食 for the body and its senses; 触食 or 乐食 for
the emotions; 思食 or 念食 for thought; and 识食 for wisdom, i. e. the 六识 of
Hnayna and the 八识 of Mahyna, of which the eighth, i. e. layavijna, is the chief.
四食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中的 解释:
食为长养有情生命之物,《成唯识论》卷四记载,食有四种:一、段食,欲界以香、味、触三尘为体,分段而饮啖,故称段食。二、触食,又作细滑食、乐食。以触心所为体,对所触之境,生起喜乐之爱,而长养身者,此为有漏之根、境、识和合所生。三、思食,又作意念食。于第六意识思所欲之境,生希望之念以滋长相续诸根。《大乘义章》卷八曰:‘过去业思,是其命根,令命不断,说为思食。若如是者,一切众生所有寿命,皆由往思,不应言无。或当应以彼现在思想而活命者,说为思食。’四、识食,有漏识由段、触、思三食之势力而增长,以第八阿赖耶识为体,支持有情身命不坏者,如无色界及地狱之众生以识为食。
四食 Eng-Ch-Eng dic of Buddhist terms 中的 解释:
The
four kinds of food. (1) Sequential food; physical food that enters the mouth
piece by piece--fruits, meats, vegetables, etc. (2) Sensory food: the
nourishment that one takes through the contacts of the five senses. (3) The
nourishment one takes through thought. (4) The nourishment from the six
consciousnesses. 〔愣严经 〕
与四食对应的执着范围
佛法要破的(1)五蕴、(2)六入、(3)十二处、(4)十八界、(5)二十二根等。
粗食所对应的范围最广,包括一切的自身身体的部位、亲人、别人的身体、食物、自身的用具、其他工具、自身的衣物、交通用具、药品、家屋、家具、花果树木、通讯用具、、、、等等。佛陀曾经解释是那些因素障住智能所发现的无常、苦、无我三特性;遮盖住无常的是连续性,一切状态是快速变化的,也就是说,心理状态与肉体是非常快速地生起与消逝,不过这个过程发生得太快,我们无法体会心理状态与肉体的生起与消逝,因此误以为心理状态与肉体是不变的,这就是连续性遮盖无常的情形。
是什么遮盖住苦呢?佛陀说,这是由于不注意身体姿势所造成的。不去注意观察身体,我们不会体会到心理状态与肉体是痛苦的,而且苦是不断地压迫我们。当我们没有体会这个事实,错误的见解立即生起,我们会视生命、心理状态与肉体是美好的,是可以带来快乐的,对快乐的贪求立即随之而起,因此带来更大的苦。是什么原因阻碍我们理解无我呢?佛陀说是心理状态与肉体聚集在一起的综合认知,这给我们一个想法,误以为心理状态与肉体是一个完整而永恒的个体,接着我们就会有心理状态与肉体是圆融的、重要的,以及五蕴(色、受、想、行、识)是美好的观念,虽然我们可能已听过五蕴的生灭非常快速,我们无法分别每一个心理状态或五蕴,而体会其真正性质,我们之所以无法区别它们,就是我们无法体会无我的缘故。
四种保护
在刚开始修学之前,你可思惟佛陀教导的「四种保护」,它在心理上有莫大的助益。这四种保护即思惟佛陀、慈悲、身体的不净和死亡。
第一,你必须虔诚地归依佛陀,并称赞他的九种德行──「佛陀是神圣的、正遍知、明行足、应供(阿罗汉)、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第二,观想你的慈悲普施于一切众生,一切众生蒙受你慈悲的加持,你与他们无有分别:「愿我远离瞋恚、疾病、忧恼。我如此,亦愿我的父母、戒师、师长,以及一切亲疏或者心怀恶意的众生远离瞋恚、疾病和忧恼。愿一切众生远离苦海。」
第三,是观身体的污秽不净,以帮助你减轻对身体的贪爱执着,它是许多人最放不下的。观它各部份的不净,像胃、肠、痰、脓、血,这样对身体的无明贪爱就可以去除。
第四,一种对你有益的心理建设,是忆念死亡是必然的现象。佛陀的教法强调,人生是不确定的,死亡是必然的;生命是危脆的,死亡是不可免的,人生的终点是死亡。生命有生、老、病、苦,而最后将死亡,这些都是它存在过程的全貌。
观照无常
名色法可依以下几点观照:
(i)四界──色法可分为四界,修定或修观的修行者,可用在[大念处经]里身念处章里第六节的四界差别的解释来观察身体内的四界。
「复次,诸比丘!比丘从界([2]要素)、如存在、如志向而观察此身,即知:“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风界。”诸比丘!犹如熟练之屠牛者,或屠牛者弟子之杀牛,于四衢道,片片分解已犹如坐,诸比丘!如是比丘!从界、如存在、如志向而观察此身,知:“此身有地界、水界、火界、风界。」
若把身体细分为三十二身分或四十二身分(加上火与风界),再详细分析每一身分里的四界、色、香、味、食素、命、净色等十色;比如头发,它有身十法,又有性十法,又有食生色八法,时节生色八法和心生色八法,如是共有四十四色。其它的三十一身分也同样有四十四色。若把每一色法这样细分的结果,‘我’还存在吗?
(ii)十二处──眼界以眼净色确定为眼处,同样的耳、鼻、舌、身,也以个别净色确定其处,它们的境有色、声、香、味、触处。世间的七识界是意处,与它相应的触等及其余的色是法处,这样有十处半是‘色’,一处半是‘名’。这样分的结果,我在那里呢?
(iii)十八界──眼界以眼净色而确知是眼界,亦不确定眼净色以外的其它五十三色为眼界(即身十法,性十法的二十种业色,加上食生色、心生色、时节生色各八的二十四无执受色加上命根的九种俱生色共五十三色)。其它的根门及它们的境的色、声、香、味、触共十色为十界,其余诸色为法界。八十一世间心为七识界,与诸识相应的触等是法界。如是十八界中,有十界半是‘色’,七界半是‘名’。
(iv)五蕴──色蕴里有二十八种色,包括了四大种的元素色、五净色(五根门)、四境色、二性根色、心所依处色、命根色、食素(食色)的十八种完成色;以及十种不完成色,包括了限制色(空界)、二表色、三变化色及四相色,这一切都是色蕴。与八十一种世间心共生的受是受蕴。与这些心相应的‘想’是想蕴。行蕴是除了‘受’与‘想’之外的五十心所。八十九心是识蕴。我们当知色蕴是‘色’,四非色蕴是‘名’。或者也可以简单地把四大种及所造色确定为‘色’,意处及法处的一部分的名法确定为‘名’。对五蕴的正确认识是培育起名色分别智的必经道路。
(v)把握非色的方法──非色是指‘名’,因为微细,不易现起,但修行者必须精进,不放弃修行,重复的思惟、作意、分析、抉择以及确定这些‘名’,譬如镜子有尘埃蔽盖着,不能照清楚,那就要把镜子擦得非常干净才能照清楚,而不是把镜子丢掉。非色可由触、受和识三行相来观察。
名从触观察──是先观自身四大,地界有凝固之相等法而把握诸界,最初观察到这些四大受境的冲击而有触,与它相应的‘受’是受蕴,‘想’为想蕴,与触俱的‘思’为行蕴,心是识蕴。如是来确定‘名’。
名从受观察──是某些人以自身的地界,接触到外境而生起享受彼所缘的地界的味的受是受蕴,与它相应的‘想’是想蕴,与该境的触及‘思’是行蕴,与该境相应的心是识蕴。如是来确定‘名’。
名从识观察──若某人以地界(身体的二十个地身分)有凝固之相而现起认识所缘(地界)的识是识蕴,与它相应的‘受’是受蕴,与它相应的‘想’是想蕴,与它相应的‘触’与‘思’是行蕴。这样从头发到出入息,凡有凝固之相的都做同样观察。如是来确定心识对色相所立的‘名’。「诸法心先导,心主心所作。」([南传法句经]1偈)说明心是先导和造作者,心对外界色、声、香、味、触、法的识别称为‘识’。它有不断生灭连续的特性。
再由认识之门,即七识界的八十一种世间心,及与此等心俱生的心所(触、受、想、思、命、心止、作意七种)而明瞭‘名’。把心细分的结果,同样的所谓我的心,我的想法,也被粉碎无遗。
三相思惟智(Sammasanañāņa)──三相是无常、苦、无我,以三相观察诸名色。如果我们不能观察名色法和它们的生起之因,我们将不能观察到名色法的无常。无常对色来说,不论过去、未来或现在,内、外、粗、细、劣、胜、远、近的十一种情况,确定一切色都是无常,然后观察。比如呼吸,一个人一天呼吸17,280次,若活六十年的话,一生呼吸378,432,000次,呼吸是无常,身体依赖呼吸,因此也是无常。再确定它们是苦;再观察确定它们是无我。然后再观察确定其它的受、想、行、识等五蕴法。观察完,再观察六门、六所缘(十二处)、加上六识(十八界)、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六寻、六伺、六界、十遍、三十二身分、二十二根、三界、九有、四禅、四无量、四无色定、以及十二缘起支。
「诸比丘!过去未来之色皆是无常,何况现在之[色]耶?诸比丘!有闻之圣弟子如是观,不顾过去之色,不悦未来之色,对现在之色趣向厌离、离欲、灭尽。」([蕴相应9.9]) 受、想、行、识也如是。
无常者是以灭尽之义来观察,苦者是以怖畏之义来观察,无我者是以不实之义来观察上述十一种情况的诸法。
在[济历曼南达经]([增支部10.60])佛教导说:「阿难!如何观修无常想[4]呢?于此,比丘前往林中,树下,闲房空地,如是观修:色是无常,受是无常,想是无常,行是无常,识是无常。如此住于[5]观修五蕴是无常。阿难!如是观修无常。」
在[济历曼南达经]([增支部10.60])佛教导说:「阿难!如何观修诸行无常想[6]呢?于此,阿难!比丘对诸行生忧患,惭耻,厌恶心[7]。阿难!如是观修诸行无常。」
此外再以四十行相来观察:即无常、苦、病、痈、箭、恶、疾、敌、毁、难、祸、怖畏、灾患、动、坏、不恒、非保护所、非避难所、非归依处、无、虚、空、无我、患、变法、不实、恶之根、杀戮者、不利、有漏、有为、魔食、生法、老法、病法、死法、愁法、悲法、恼法、杂染法。这样的观察能得随顺忍,而能决定五蕴之灭是涅盘。
「诸比丘!过去未来之‘色’皆是苦,何况现在之‘色’耶?诸比丘!多闻之圣弟子如是观,不顾过去之‘色’,不悦未来之‘色’,对现在之‘色’趣向厌离、离欲、灭尽。」([蕴相应10.10]) 受、想、行、识也如是。
「诸比丘!过去未来之‘色’皆是无我,何况现在之‘色’耶?诸比丘!多闻之圣弟子如是观,不顾过去之‘色’,不悦未来之‘色’,对现在之‘色’趣向厌离、离欲、灭尽。」([蕴相应11.11]) 受、想、行、识也如是。
在[济历曼南达经Girimananda Sutta]([增支部10.60])佛教导说:「阿难!如何观修无我想[8]呢?于此,比丘前往林中,树下,闲房空地,如是观修:眼是非我,色相是非我;耳是非我,声是非我;鼻是非我,香是非我;舌是非我,味是非我;身是非我,触是非我;意门是非我,意境是非我。如此住于观修六内处与六外处是非我。阿难!如是于‘色’观修无我。」
上述的四十行相又分为三组:无常随观是观察无常、毁、动、坏、不恒、变异、不实、不利、有为、死法十种,于五蕴观察而有五十无常随观。无我随观是观察敌、无、虚、空、无我五种,于五蕴观察而有二十五无我随观。其余的二十五种于五蕴观察而有一百二十五种苦随观。佛对弥醯说:「弥醯!一个已领悟无常者,无我的知觉亦生起。」([弥醯经]) 佛又说:「当自性的无常被观照,自性的无我也被理解,三相之一若被察觉,其他二相也会被领悟。」([三菩提经Sambodhi Sutta]) 「诸比丘!对色如理作意,且如实以观色之无常性!诸比丘!比丘若对色如理作意,如实以观色之无常性者,则厌患于色。喜尽故贪尽,贪尽故喜尽。喜贪尽故,名为心解脱、善解脱。」([蕴相应52.10])受、想、行、识也如是。
若依上述方法修行不能成就者,为了使诸根锐利(指信、勤、念、定、慧五根),应以九法促进诸根的平衡应用,以达到修观的目的:(1)恭敬专心地做,(2)时常的做,(3)适当的做,(4)取定之相,(5)顺适七觉支,(6)不偏于身,(7)不偏于命,(8)以出离来克服痛苦,(9)不中途停止,并加上参考修习安止定的方法。
于名色法分开来观察,色法依业生色,心生色,食生色和时节生色来思惟它们,名法或非色法依八十一世间心于结生时与转起而思惟它们。
然后再修十八随观以有效的断除世间的诸想:
(1)修无常随观者断常想,
(2)修苦随观者断乐想,
(3)修无我随观者断我想
(4)修厌离随观者断欢喜想,
(5)修离贪随观者断贪,
(6)修灭随观者断集,
(7)修舍随观者断取,
(8)修灭随观断坚厚想,
(9)修衰灭随观者断增盛,
(10)修变易随观者断恒常想,
(11)修无相随观者断相,
(12)修无愿随观者断愿,
(13)修空随观者断执着,
(14)修增上慧法观者断执取为实的执着,
(15)修如实智见者断痴昧的住着,
(16)修过患随观者断执着,
(17)修省察随观者断不省察,
(18)修还灭随观断结缚执着。
毘婆舍那(注1)是唯一能引导修行者灭苦的修法。而灭苦是佛法的最终目标,所以修行者应该要了解什么是毘婆舍那修法;
在毗婆舍那禅修里,名称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觉知’。当注意着腹部的隆起时,从动作的开始到结束,就像你用眼睛一直注视着它。落下的动作也是如此。用你的‘意识’与‘动作’本身协调一致的方式,来注意隆起的动作。动作和意识的一致。
(1)毘婆舍那是一种了知身心是无常、苦、无我(非男、非女)的智慧(般若)。其他的智慧是无法了知三法印的→只有这种实相般若才能了知三法印。《清净道论》提到一种殊胜的「超凡智慧」。
(2)婆舍那毘的所缘是当下的身心,如果你观照身心之外的事物,就无法证得实相。
(3)毘婆舍那的作用是断除六根对六尘的烦恼,因此我们修行必须在当下观照六根,因为烦恼是由此处而生。
(4)毘婆舍那的利益是断除颠倒妄想;亦即妄执身心为常、乐、我、净的邪见。
(5)毘婆舍那修法是以《大念处经》中的四组念处(身、受、心、法)为所缘。
(注1)毘婆舍那事实上是四念处修持的结果→亦即十六阶智→但今天它己经变成「内观禅修」的意思。忏注:有人翻译为智慧禅或我认为也可称为般若(波罗蜜)禅。十六阶智→(1)名色分别智→(2)把握因缘智→遍知智→(4)生灭随观智→崩坏随观智→怖畏随观智→过患随观智→厌离随观智→欲解脱智→审察随观智→(11)行捨智→随顺智→种姓智→道智→果智→思惟反射智。(1)(2)(4)(11)是主要关键。
以下是有助于修毘婆舍那的法:
-(a)六组毘婆舍那慧地(Vipassana
Bhumi)(基本知识)(注2)
-(b)十六阶智。
-(c)七清净。
毘婆舍那慧地是修毘婆舍那时,为了生起实相般若我们所必须观照的所缘,这六组慧地是:
(1)五蕴。
(2)十二处。
(3)十八界。
(4)二十二根
(5)四圣谛。
(6)十二因缘。
1。粗食---身观念处
每一次看、听、嗅、尝、触、想,都必须注意这个动作,但是在开始练习时,没有办法注意到这些发生着的每一件事,所以,必须从注意那些比较明显而且易于觉察的事件开始。如果身体摇摆,觉知‘摇摆、摇摆’。如果脚部举起,觉知‘举起、举起’。如果它移动了,觉知‘移动、移动’,如果(肩背)曲落,觉知‘曲落、曲落’。如果没有什么变换,只是静止的安坐,就回去注意腹部的隆起和落下。这之间不能有所间断,每次你变换一个姿势,都要先从注意你要变换的意愿开始,并密切地注意每一个动作。经行时慢慢地进行,注意着:‘起立、起立’。当直立站着时,注意着:‘站着、站着’,当瞻视彼此时,注意着:‘瞻视、瞻视’。当走路时,注意着脚步,不论是踏出右脚或左脚,当快走时就‘右步、左步’,慢走时就‘举起、落下’。你必须念住相关的连续动作。从举足到投步之间,注意每一个踏出的脚步,不论是右脚还是左脚。当快步走路时,就是这样注意着。 ‘注意它们’就是‘身观念处’。
2。触食---受观念处
当你静坐禅思久了,僵硬和灼热的感受就会在你的身上生起。这些也要仔细地加以注意。疼痛和疲倦的感受也是一样。所有这些感受都是苦受,‘注意它们’就是‘受观念处’。
3。意思食、识食---心观念处
任何思想或省思产生了,都必须予以注意。如果你在幻想,觉知其为‘幻想’。如果你在思想,觉知其为‘思想’。如果你在计划,觉知其为‘计划’。如果你在觉察,觉知其为‘觉察’。如果你在‘省思’,知其为‘省思’。如果你感到快乐,觉知其为‘快乐’。如果你感到厌烦,觉知其为‘厌烦’。如果你感到高兴,觉知其为‘高兴’。如果你感到沮丧,觉知其为‘沮丧’。注意所有这些心识的活动就叫做‘心观念处’。
4。识食---法观念处
五取蕴为色、受、想、行、识。它们是什么?它们为你每时每刻所体验到的事物。你无需到别处寻找它们,它们就在你自身。当你看时,它们就出现了;当你听到时,它们就出现了;当你嗅、尝、触或想时,它们也立刻出现了。当你弯曲、伸出或移动时,五蕴就在弯曲、伸出或移动里,只是你不知它们为五蕴。这是因为你没有观照它们,因此不知道它们的实相。「内观是观照五取蕴」,这是佛陀的教导。
「诸比丘,色是无常,无常者是苦,苦者是无我,无我是非我所,非我,非我之我。应以正慧如实作如是观。」(《相应部》第三册第22页)。
「多闻圣弟子,作如是观者,则厌患色、厌患受(想、行、识)等。」(《相应部》第三册第68页) 了悟五蕴的无常、苦、无我性质者厌弃色,厌弃于受、想、行、识。「厌患者则离贪。」即是说他已达到圣道。「离贪者,则解脱。」一旦达到无贪的圣道,他也已达到断尽烦恼的四圣果。「解脱者,则生已解脱智。」当你已解脱,你自己知道确实如此,也就是说当你已成为那已断尽烦恼的阿罗汉,你自己清楚你已是其中之一。
现在的现象是正在六根门起的。它还未受污染,如未弄脏的布或纸。如你能在它生起时随即观照,它不会被污染。你无法观照它,它就会被污染。一旦受污染,它就难以袪除。如你无法在名色生起时观照就会执着。有贪爱的执取──执着于觉知的欲念;有邪见的执取──执着于邪见、仪式、自我的理论。如果执着发生,将如何呢? 「缘取有有,缘有有生,缘生有老、死、愁、悲、苦、忧、恼。如是一切苦蕴集(生起)。」(《相应部》第二册1页)执取非小事,它是善行与恶行的基本原因。
因此执取是可怕的。它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观照使执取无法形成并终止它。我们习禅,使自己不执取于贪欲或邪见──不执着为永恒或快乐、为「我」。那些无法观照的人执着于所见、听、感受或所觉察的一切。试问自己,如你不执取,答桉是很明显的。让我们从「看」开始谈起。如你看到某种漂亮东西,你如何想呢?你对它感到喜悦、满意,不是吗?你不会说:「我不要看,我不要看它。」实际上,你在想:「多美丽的东西!多可爱啊!」高兴的微笑,你对它感到满意。同时你在想它是永恒的。
以上这些,简而言之,只是身心而已,因此修毘婆舍那的人只要观照身心即可。身心(实相)是生起实相般若时所见到的所缘,而以实相般若照见身心(实相)时即能明白真理。此真理即是认知身心是无常、苦、无我的真理,而照见身心三法印的智慧称为实相般若,实相般若可以断除烦恼。
毘婆舍那慧地是理论而且是非常深广的实相。修行者必须研究慧地直到完全了解为止,这样在他修行的时候才知道要如何观照身心。例如,他必须知道根界的所缘(图2-1)或四种姿势。如果他不懂理论就不晓得如何观照身心,他就不能正确地修毘婆舍那。而且理论是修行成就的助缘,因为理论实修和结果是互为因缘,不能单独运作的。
(注2)「bhumi」这个字是「地方」或「生存的面」之意(见1-4-5节,这裡是指各种不同型态的知识的基础。)
当禅者继续念住,他自己将会看到生起的都在短时间之后消逝。一般人都认为物质和心理的现相都是持续终生的,也就是从年轻到成年。事实上,并非如此。没有永远的现相。一切现相快速地生起和消逝,它们甚至持续不到一眨眼之间。当禅者持续念住时,他自己将会知道。他将会相信这一切现相都是无常的。这样的信念就叫做‘明无常随观智’。
这种知识接下来就是‘明苦随观智’,它证知这一切无常都是痛苦的。禅者也会碰到身体上的各种困苦,它就是痛苦的积蕴。这也是‘明苦随观智’。
其次,禅者将会确信一切的身心现相都以它们自己的步调发生着,并未遵循任何人的意志,也不屈服任何人的控制。它们不构成本体或我,这个认知就是‘明无我随观智’。
「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悲、苦、恼皆灭。如此是全部苦蕴灭。」(《相应部》第二册第2页)
人若观照出现于六根门的精神与物质目标,知悉它们的内在自然性质为无常、苦、无我,就不会对它们有所喜悦或执着。因他不执着,故不会对它们有享受之心。他不再想去享受它们,故无业力「有」的生起;无业力即无新的生,无新的生即无老死、悲等。这是一个人通过内观之道观照所了悟的短暂涅盘。以后我们将讲述经由修行圣道而证得的了悟。
微细观照
(A.4.16.)(洞察)微细(名色之智)
一 「诸比丘!此等四者是洞察微细之智。四者为何?
诸比丘!世间有比丘,于微细色成就最上洞察智。于微细色依最上洞察智,不
见更妙色。又于其微细色,依最上洞察智,不希更妙色,不希更上智。于微细受成
II,18.
就最上洞察智,于其微细受依最上洞察智,不见更妙受。又于其微细受,依最上洞
察智,不希更妙受,不希更上智。于微细想以洞察智……乃至……不希……,于微
细行以洞察智……乃至……不希……。
诸比丘!此等四者是洞察微细之智。」
二 色微细与诸受因 想之起处与灭时
于其根柢了知已 而于诸行而无我
又于苦趣得知已 比丘正见是寂静
乐其寂处于其时 降伏魔罗与伴侣
正持最后一己体
观照要点
1。警觉身体姿势与心理状态。
2。以无欲的警觉做正念。
3。注意姿势以体会苦的本质。
4。不要黏着于任何特定状态。
5。留意当下的对象。
6。净化的步骤----七清淨。
7。净化的步骤----十六阶智。
四种法迹
(A.4.29.)
(四)法迹(无贪、无瞋、正念、正定)[1]
一 「诸比丘!此等之四法迹[2],须知是第一,须知是永远当行,须知是种姓,自古既有者,已不能弃,(过去诸佛)未曾弃捨,现在亦不能弃,当来亦不应弃,有智沙门、婆罗门,无从呵毁。四者为何?
诸比丘!须知无贪法迹是第一,须知是永远当行,须知是种姓,自古既有者,已不能弃,(过去诸佛)未曾捨弃,现在亦不能弃,当来亦不应弃,有智沙门、婆罗门,无从呵毁。诸比丘!无瞋法迹……无从呵毁。诸比丘!正念法迹……无从呵毁。
诸比丘!正定法迹……无从呵毁。
诸比丘!此等之四法迹者,须知是第一,须知永远[3]当行,须知是种姓,自古既有者,已不能弃,(过去诸佛)未曾弃捨,现在亦不能弃,当来亦不应弃,有智沙门、婆罗门,无从呵毁。」
二
应无住于贪 于心亦无瞋
心一境正念 内心诚安定
[1]参阅《集异门足论》七(大正26.295a)
[2]依觉音释「迹」足「分」义。
[3]永远云云 底本之attabbani,係rattabbani之误植。
总结
(A.4.147.) (四种)时宜(听法、谈法、修止、修观)(2)
一 「诸比丘!正修此等四种应时,若正随转者,能次第竭尽诸漏。四者为何?
即:应时听法、应时谈法、应时止、应时观是。
诸比丘!正修此等四种应时,若正随转者,能次第竭尽诸漏。
二 [1]诸比丘!譬如山上大粒雨滴,自空而降时,其水则向低随流,充满山谿、峡谷、沟渠;充满山谿、峡谷、沟渠,则充满小池;充满小池,则充满大池;充满大池,则充满小河;充满小河,则充满大河;充满大河,则充满大海水,正是如此。
诸比丘!正修此等四种应时,若正随转者,则能次第竭尽诸漏。」
[1]
参阅《增支部》A.3.93./I,243.
让我为毗婆舍那的修行总结一些方向:
一、开始学习毗婆舍那的时候,应该要发展出一个彻底的认识,就是任何存在都祇是由心理状态与肉体构成。
二、与你有关的肉体与心理状态祇发生在你自己身上,因此你必须在每一刹那的当下,都能对它们保持正念,以便清楚地看到它们的本质。
三、禅修的对象必须是不间断的心理状态或肉体,而且始终是当下的状况;如果感受出现,检查它,如果追踪中断,不要忧虑,祇要重新再来,继续检查肉体与心理状态。
四、在练习过程中,禅修者必须注意,不要生起欲念,想去看到某些事或想去发展某些内观,你祇要注视肉体与心理状态即可。
五、不要同时检查肉体与心理状态,而应分别检查他们,而且永远是当下。
六、守住站、坐、行与卧这四种主要姿势,避免次要的动作。
七、如果有必要改变姿势,在改变之前要确定知道移动的理由或原因。
八、使用平常姿态与姿势,并检查每一个平常的姿势与心理状态。
九、试着自然一些,不要故意很慢地走路与移动来加速内观,这种欲望会障碍内观。
十、当练习时,不要做任何不必要的事情。
──不要说没有必要的话。
──除非必要,不要改变姿势。
──除非必要,不要吃东西。
十一、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必须了解动作的必要理由,并看到如何被痛苦强迫去做。
十二、舍弃「禅修是一件特别的事情」的这种感觉,它并不是去追求某种事情的时刻,而祇是检查我们动作的原因与心及肉体的特性。
十三、不要想透过禅修,求得诸如喜乐或宁静等的心理状态。
十四、毗婆舍那禅修者必须像一出戏剧中的观众,不要想去指挥剧情,祇是留意地看着肉体与心理状态进入意识的流动,此种平衡的刹那将导向智能。
四食观照,活活泼泼,当机立断,随处解脱。
[6]
sabbasankharesu aniccasaññā, 观修诸行无常想。这是四念处的法念处。
[7] attiyati, harayati; jigucchati, 忧患,惭耻,厌恶心。这是四念处的法念处。
[8] anattasaññā,无我想。五蕴,六内处与六外处皆是无常,所以非我,无我。这是四念处的法念处。
法增比丘 2010.07.25 于 Brisbane Sunnybank Hills 精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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